

招生政策
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
2025年港澳台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
为鼓励优秀港澳台学生来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攻读本科学士学位,学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、优秀学科奖学金、国际优才奖学金等奖学金类型,旨在鼓励港澳台更多优秀学子报考我校。奖学金类型和评定标准如下所示:
一、新生入学奖学金类型及要求
类型 |
卓越奖学金 (40万元/年) |
杰出奖学金 (25万元/年) |
特等奖学金 (22万元/年) |
一等奖学金 (18万元/年) |
优秀奖学金 (12万元/年) |
港澳台联招 |
排位50名内 |
排位100名内 |
排位150名内 |
排位200名内 |
排位300名内 |
台湾 “学测” |
根据学测及面试成绩综合条件择优发放 |
中国中学生奥林匹克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信息学)竞赛获奖者:
- 全国决赛金牌或银牌获得者,在录取入学后,颁发杰出奖学金(25万元/年);
- 全国决赛铜牌获得者,在录取入学后,颁发特等奖学金(22万元/年);
二、优秀学科奖学金
类型 |
优秀学科奖学金(5万元/学年) |
港澳台联招 (理工科) |
联招单科或多科成绩超140分(满分150) |
台湾 “学测” |
“学测”成绩达到“顶标级” |
三、国际优才奖学金
通过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松山湖优才计划报名申请,并由中学对学生进行推荐。推荐名单须由中学校长签字或加盖中学公章,并由中学统一提供。获推荐的学生须在松山湖优才计划报名系统中自行填报信息。满足以上条件即可获得我校国际优才奖学金5万元/学年。
四、续得要求
港澳台新生入学奖学金只限于学生在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本科学习期间颁发,颁发期限最长为四年。
获奖学生每学年平均积点达到3.3(满分为4.3)者,方可在其后学年续得。若学生学年平均积点未达到上述续得要求,仍可保留奖学金并进入为期一年的观察期,若翌年平均积点仍未达到续得要求,则须终止奖学金的颁发。
学生如符合多项奖学金要求,则采用就高原则,奖学金不叠加。
五、附则
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招生处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解释权和决定权。